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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市政局未全面禁eScooter 最终决定本月中宣布

隆市政局未全面禁eScooter 最终决定本月中宣布

尽管警方已经宣布全面禁止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电动踏板车(eScooter) ,唯吉隆坡市政局(DBKL)未完全禁止使用电动踏板车。 根据《星报》(The Star)报导,隆市政局正在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工作,以探讨是否可以在隆市中心使用电动踏板车。 当局目前也从各个政府机构收集数据,例如交通部、陆路交通局、警方和马来西亚公路安全研究所(MIROS),最终的决定将会在本月中作出宣布。 吉隆坡市长拿督马哈迪指出,eScooter公司已经与市政局联系,并要求允许在市中心指定的区域使用个人交通工具(personal mobility vehicles)。 市长还提及,这项研究非常重要,因为从本月1日起,警方已经禁止公路上使用电动踏板车,只允许在公园或购物中心范围,初犯者可被罚款300令吉,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重犯者可被最高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最多3个月。 马哈迪指出,在2017年举东南亚运动会和东盟残疾人运动会,当局曾与黄色的脚踏车共享平台Obike合作,但是后者突然停止运营,市政局必须从各个角落收集被废弃的脚踏车,其中还有被丢弃在河流、沟渠和后巷,市长强调,该问题不会再度发生。 根据报导,市政局在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共有248辆放置在武吉免登、安邦路以及吉隆坡中央车站的电动踏板车被充公。 eScooter共享平台——Beam与市政局进行商讨,根据该平台副总裁克里斯托弗希尔顿(Christopher Hilton)指出,将会提供规范的解决方案,并希望继续与所有相关单位合作。 Beam承认在过去18个月内有被充公电动踏板车,但是每次不超过20辆电动踏板车。 为了提倡负责任使用,Beam已实施一个虚拟停靠系统,该系统可以跟踪使用者,并鼓励停放在指定位置;该共享平台提出设立24小时的热线的建议,以方便举报电动踏板车被放置地点不妥当问题,并承诺在90分钟内收回该电动踏板车。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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