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遭到多位业内人士的反对,我国旨在追究社交媒体平台责任的新法规似乎遇到了阻碍。 亚洲互联网联盟(AIC)是一个代表Grab、Meta、苹果(Apple)、亚马逊( Amazon)、谷歌(Google)、雅虎(Yahoo)、乐天(Rakuten)、X平台和领英(LinkedIn)等多家科技巨头的组织,该组织对大马要求社交媒体和互联网通讯服务平台必须要申请执照的新规表示担忧。 该组织在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一封公开信中,促请政府暂停新监管框架,并在进一步推进之前,仔细考虑执照措施如何与政府更广泛的经济目标保持一致。 AIC认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引入的框架对行业来说是行不通的,会给企业带来过度负担,且不利于创新。该组织还说,由于新规的复杂性和成本,将阻碍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并妨碍未来的投资计划。 未经正式讨论导致巨大不确定性 AIC表示,MCMC在2024年8月1日发布资料文件和常见问题解答之前,并未就此事进行正式的公开咨询。AIC认为,缺乏批判性讨论给行业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责任范围以及这些平台究竟会签署什么,而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指望有平台会申请注册执照。 该组织承认需要解决诈骗和网络危害,包括网络赌博、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和仇恨言论,他们致力于合作寻找解决方案,以便在保护马来西亚用户的同时,也促进创新。 然而,该组织表示,政府拟议的实施时间,使业界缺乏足够的清晰度和足够的时间来充分理解其影响。 AIC表示,他们致力于在关键问题上开展合作,但合作必须以透明、公平和合理的时间表为基础,以确保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带来有效和可持续的成果。 MCMC早前宣布推出新监管框架,要求拥有逾800万名用户的社交媒体或网络通讯服务平台,须向政府申请服务执照。 新监管框架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任何社交媒体或网络通讯服务平台,若不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申请应用服务供应执照,将无法在大马营运。 目前,需要执照的平台包括面子书(Facebook)、Facebook Messenger、Instagram、TikTok、WhatsApp、Telegram、微信(WeChat)、X和YouTube。 根据MCMC的说法,从2025年1月1日起,任何未获得执照的服务提供商,如果继续运营,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下被对付。如果被判有罪,可被罚款高达50万令吉,或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在定罪后,每继续违法一天,将面临额外的每日1000令吉罚款。 通讯部长法米最近表示,通讯部预计在10月或11月,接获来自社交媒体平台营运商提出的执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