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MC:星链获准以100%外资公司在我国运营
在首相安华与马斯克进行视频会议几天后,政府已批准星链(Starlink)在我国推出卫星宽频服务。 安华早前宣布,我国已订购40个星链的卫星宽频套件,并将这些套件分发给学校和大学。 在过去几年里,星链一直与前几届政府进行谈判,在该公司获得在我国运营的特别豁免后,他们终于要进入大马市场。 星链在Starlink Internet Services Malaysia Sdn Bhd的名义下,于2023年7月17日获得了为期10年的网络设施和服务提供商(NFP/NSP)许可;这将使该公司能够在我国合法提供商业卫星服务。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在回应我们的询问时表示,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CMA98)规定,大马星链(Starlink Malaysia)自发行日起有12个月的时间开始运营;这个要求适用于该法令下的所有新个体许可证持有者。 MCMC澄清,我国对外国股本持有者(NFP(I))和许可证持有者(NSP(I))有49%的持股门槛,申请许可证的公司可以请求豁免这个要求,并提交明确且有说服力的理由。 该委会解释:“目前评估此类请求时,首先要考虑申请人的组织架构、全球存在和决策结构。” “政策考虑因素包括审查申请人的“大马数码化”地位,国家在与申请人原籍国的任何自由贸易协议中的承诺,以及申请人可以为马来西亚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利益,同时还会充分考虑其他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意见。” MCMC表示,根据对大马星链将提供的价值和利益的评估,卫星服务被允许在我国运营,并保持其目前的所有权状况。 该委会补充,这与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下,其他拥有完全外资所有权的持牌公司类似,尤其是对那些业务遍布全球的公司。 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SSM)的资料,大马星链是于2021年6月29日成立,共有50万股;该公司目前由位于阿姆斯特丹的Starlink Holdings Netherlands持有,100%的股权为外国所有。 据SSM透露,星链在我国注册时任命了两名董事,分别是Laur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