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马来西亚推出新的社交媒体执照规定,目的是打击诈骗行为,并为国人打造更安全的网络环境。该规定适用于拥有至少800万名马来西亚用户的社交媒体与即时通讯平台,原本旨在规范大型数码平台运作,并促使它们更积极地保护用户免受网络伤害。
然而,这项规定自2025年1月1日生效至今已超过3个月,Meta却似乎依然公然无视,持续放任Facebook上出现冒用马来西亚知名人物与品牌的诈骗广告。在过去48小时内,我们依然在Facebook时间线上看到重复出现的诈骗广告,尽管我们已多次透过平台的举报功能进行举报。
Meta仍继续允许诈骗广告冒用公众人物和品牌在马来西亚刊登

与我们之前的报导一样,Facebook上存在多则诈骗广告,宣传“快速致富”或虚假投资计划,其中多则广告冒用我国知名人物的肖像,包括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经济部长拿督斯里拉菲兹拉米。
如下面截图所示,也有广告冒用商界人物和艺人身份,包括丹斯里陈志远、丹斯里郭鹤年与拿督斯里茜蒂诺哈丽莎。

此外,还有大量虚假电商广告,以各种知名品牌名义促销“超级折扣”商品,例如Casio、Huawei、Apple与Samsung。这些广告在视觉上看起来像是正规广告,因为网址被伪装成可信网站,唯有点击后才发现网址实为假冒。

正如我们之前提及,若Meta愿意对新广告客户进行最基本的审核与背景调查,这类诈骗广告本来完全可以预防。毕竟,大多数诈骗广告都是由新设立、点赞数极少的Facebook专页发布,任何内容审核机制都应能轻易识别。
Meta拥有强大AI能力,若真心想防范诈骗,肯定有办法。可如今这些明显的诈骗广告频繁出现,显然平台更看重广告收入,而非用户安全。
此外,Facebook平台至今仍继续允许网上赌博与赌场类广告出现,明显违反马来西亚的相关法规。
Meta至今仍未取得在马社媒“执照”
根据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公布的应用服务供应商(ASP)名单,目前只有TikTok与WeChat已获得在马运作所需执照。Meta旗下的Facebook、Messenger、Instagram、WhatsApp,以及Google的YouTube,皆未出现在名单中。
任何未持有ASP执照却依然营运的平台,根据新规都属非法。

当局在推行这项规定时曾表明,凡自2025年1月1日起仍无执照继续运作的平台,将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126条文采取行动。违规者若被定罪,可面对最高50万令吉罚款、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仍继续违规,每日还可加罚1000令吉。
然而至今三个月过去,尚未见当局对这些违规社交媒体平台采取严厉行动。
马来西亚应效仿新加坡,落实广告主强制验证制度

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已通过《线上犯罪危害法令》(OCHA),专门打击用于诈骗与恶意网络活动的线上内容。其中一项规定要求,所有在Facebook刊登广告的广告主,必须先通过政府认证资料验证,才能向新加坡用户投放广告。
Meta似乎已配合新加坡政府的指令,并已发出通知,表示将更新所有面向新加坡用户的Facebook广告主验证规定。平台也增加了透明度要求,强制揭露广告付款者或机构名称。
新加坡政府此举无疑是朝正确方向迈进,促使如Meta等平台需为其广告内容负责。也就是说,新加坡用户仅能看到来自已验证广告主的广告,大大提升平台可信度,远离诈骗广告困扰。
马来西亚若要真正打击诈骗广告,也应尽快推行类似强制性广告主验证机制。Meta于2023年在马来西亚从广告中赚取了高达25亿令吉,应为用户安全负责。仅需一次性的验证机制,就可有效减少那些由新设且无追随者的Facebook专页发布的诈骗广告。
若这些社媒平台拒绝配合,马来西亚必须考虑更强硬的手段,包括封锁或禁止其在本地营运。这些平台不仅靠正规广告,也靠诈骗广告赚钱,而马来西亚用户却持续受害。是时候反击,让他们尊重与遵守我国法律。
诈骗案件仍然是马来西亚主要的安全与经济威胁。《2024年诈骗报告》估算,马来西亚因诈骗造成的损失高达540.2亿令吉,占全国GDP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