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垄断行为 被印尼罚款5520万令吉
印尼反垄断机构已命令谷歌支付202.5亿印尼盾(约5520万令吉)的罚款,原因是谷歌在印尼应用市场中实施了不公平的商业行为,尤其是与Google Play支付政策相关的行为。 根据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KPPU)的说法,Google Play的政策规定开发者只能使用Google Play支付(GPB)来处理其应用程序的支付。如果开发者不遵守此政策,其应用可能会被Google Play下架。 此外,谷歌还向开发者收取15%到30%的服务费。KPPU表示,高昂的服务费率以及对替代支付方式的限制对开发者产生了重大影响,包括不得不提高应用及应用内产品的价格以弥补成本。 价格的上涨以及缺乏替代支付选项可能会让部分潜在客户放弃购买这些应用。最终,这可能会影响开发者的收入。 除了巨额罚款外,谷歌还必须在印尼停止强制实施GPB政策。KPPU还指示谷歌将Google Play的服务费至少降低5%,为期一年,适用于所有实施“用户选择支付系统”(User Choice Billing)的开发者。 谷歌将对印尼的裁决提出上诉 同时,KPPU表示,谷歌需在30天内支付202.5亿印尼盾的罚款。如果未能按时支付,公司每月需额外支付罚款金额2%的滞纳金。 谷歌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它将对该裁决提出上诉。不过,在上诉程序开始前,谷歌需提供40.5亿印尼盾(约1100万令吉)的银行担保,相当于罚款金额的20%。 谷歌并不是最近唯一面临印尼政府惩罚的科技巨头。去年,印尼禁止了iPhone 16的销售,原因是苹果未能满足该国长期以来的规定,即智能手机中40%的组件必须在本地生产。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