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马来西亚目前正在任命电信公司建设第二个5G网络,土著团结党马樟国会议员袁怀绍在最近一次国会辩论中,针对稽查提出了对新5G部署模式潜在利益冲突的担忧。他声称,政府推动第二个网络的行为,明显违反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CMA)第133条。
CMA第133条文关于禁止反竞争行为。该条规定,持证者不得从事任何旨在显著减少通讯市场竞争的行为。
对此指控,通讯部长法米回应说,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在周一与所有有意参与第二网络招标的移动网络运营商开会,利益冲突问题并未出现。
法米进一步解释说,MCMC将作为监管机构,确保没有任何特定实体或移动网络运营商占据主导地位,并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第二个5G网络的电信公司将在今年内任命
数码部长哥宾星最近表示,从单一批发网络向双网络模式转变的电信公司遴选过程,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1月1日,MCMC发布了招标文件,邀请有兴趣的各方申请参与马来西亚第二个5G网络的建设。
决定设立两个竞争网络的决定是在2023年5月做出的,只有在国家数码公司(DNB)实现80%的5G人口覆盖率,并且电信公司通过持有DNB股权全面参与后,转型才能开始。原本从单一5G网络模式转向双网络模式的时间应该是2024年1月,但电信公司直到2023年12月才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SSA),以集体持有DNB的70%股份。
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四大电信公司——CelcomDigi、Maxis、U Mobile和杨忠礼通讯(YTL),终于完成了他们的SSA,共同持有第一个5G网络65%的股份。马电讯(TM)预计将在8月完成其SSA,之后需要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
MCMC的职责是确保DNB能够在拥有第二个5G网络的情况下继续其5G部署。如果目的是鼓励竞争,就不应该出现一个实体比另一个实体更具主导地位的情况。
正如我们在CelcomDigi合并期间所见,电信公司不得不与MCMC达成几项承诺,以解决行业中的反竞争行为。合并后,电信公司不得不将70MHz的频谱返还给MCMC,取消某些业务操作的独占权,并剥离Yoodo。
三大电信公司——CelcomDigi、Maxis和U Mobile,已经公开表达了参与建设国家第二个5G网络的强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