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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微型交通工具上路  非政府组织:恐影响残疾社区

禁微型交通工具上路  非政府组织:恐影响残疾社区

随着交通部宣布禁止包括轮椅和行动辅助工具等微型交通工具上路,非政府组织盖伦卫生与社会政策中心(The Galen Centre for Health and Social Policy)对此表示感到担忧。 该组织总执行长阿兹鲁(Azrul Mohd Khalib)表示,这项政策将会影响依赖这些设备移动的残疾群体。 “遗憾的是,新法规的限制和约束,似乎反应了政府对残疾社区的理解有限和缺乏咨询。” 他在声明中表示:“交通部将残疾人的个人移动设备或辅助工具纳入这项禁令前,是否征求过残疾社区的意见?” 阿兹鲁发表声明前,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宣布禁止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微型机动车辆,如轻便摩哆(Moped)、微型机动车(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及行动辅助工具(MPA)。 行动辅助工具包括两轮或三轮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每小时50公里。 阿兹鲁说,对许多马来西亚人而言,残疾生活是一个事实,而个人行动能力是健全人经常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说:“对于残疾人,尤其是行动不便的人来说,能够在没有他人帮助的情况下,独立行动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对于改善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他补充,马来西亚的道路、城市规划和公共交通的现实远非理想。 "并不是所有的障友都能获得适合他们使用的私人车辆,从A点到B点往往都需要依靠自己。 “一般上,障友都会使用个人移动设备,如辅助车和电动轮椅,从家中移动到附近的商店、咖啡馆和商场;他们经常被迫使用道路出行,因为大马的人行道通常都不适合残疾人使用。” ...

行动辅助工具禁上公路 魏家祥:可在人行道使用

行动辅助工具禁上公路 魏家祥:可在人行道使用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澄清,障友或健康欠佳的人士可以借助行动辅助工具(PMA)使用道路上的人行道,越过马路。 不过,他强调,使用者必须提高警惕,在过马路时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魏家祥昨天宣布禁止包括行动辅助工具在内的3类微型交通工具上路惹议,基于部分障友对此禁令与行动辅助工具的使用条规感到混淆,他特此发表文告详细说明。 他说,被列为行动辅助工具的微型交通工具,是为行动不便者而设计,尤其是残障人士。 “行动辅助工具不被允许上路,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可以在混合其他交通工具,例如汽车、载沙罗里和巴士的道路上使用。" "若不禁止,行动辅助工具在公路上行驶,包括在大道上行驶,将会造成公路意外与人命伤亡。”魏家祥说,此举也是为了避免行动辅助工具被身体健全者滥用,在公路上行驶。 他指出,障友依然可以在除了道路以外的其他平地空间使用行动辅助工具,因为其他平地空间并未受到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与此次禁令的约束。 这些平地空间包括购物商场内、公园范围、步道或商店五脚基范围,因为其使用权是由相关执法单位、商场管理层或公园管理层决定。 他也表示,障友或健康欠佳的人士,在使用行动辅助工具时,可以通过路上的步道过马路。惟使用者必须提高警惕,在过马路时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安全。——《精彩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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