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月4日生效的最新标准作业程序(SOP),现在,家长可以携带年幼的孩子去戏院观赏电影。
根据GSC(Golden Screen Cinemas)规定,所有12岁或以下孩童,在完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父母或监护人陪同下可以进入电影院。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电影院是在9月恢复营业,当时仅允许18岁以上完全接种疫苗的成人进入电影院;随后,在10月取消了对完全接种疫苗的青少年(12岁至17岁)的限制。
根据该影院的说法,最新的标准作业程序仅适用于国家复苏计划(NRP)第四阶段的州属(不包括砂拉越)。
此外,食物和饮料皆可以在柜台购买,但当局还是建议民众在网上预订饮料和爆米花。
另一方面,TGV电影院也宣布,从12月4日起,该电影院迎接孩子们的到来,其他现有的标准作业程序依旧适用,包括无时无刻佩戴口罩、保持人身距离以及坐在指定的座位。
根据国家复苏计划网站显示,除了吉兰丹和砂拉越,各州皆属于进入第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