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表示,已接获有关电讯公司“无限数据配套”引起混淆的投诉,并已采取必要措施,通过监督电讯公司的促销方案和广告,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MCMC周四(20日)发文告表明,MCMC已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127条文,向天地通(Celcom)、明讯(Maxis)、Tune Talk和Webe发出警告。
据悉,由于四家电讯公司未遵守《普通消费者行为准则》中的广告相关规定而遭对付;MCMC也勒令相关电讯公司,立即纠正有关误导性的促销广告。
文告表示,推出“无限数据”配套的电讯商,应提供清晰且易于理解的促销信息,好让消费者能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配套,并作出正确的选择。
MCMC发现,仍有电讯商推出引起消费者混淆的配套,同时没直接说明条款和条件,其中包括“公平使用原则(FUP)”中附注的使用条款。
文告写道:“必须提醒的是,‘公平使用原则’是为所有用户给予平等体验并抑制过度使用的方法,而过度使用将影响总体用户体验。”
该委会也强调,若电讯商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4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正如我们强调,电讯公司不应该常在配套中滥用或误用“无限”的字眼,而我们也一直在SoyaCincau.com呼吁此事。
公平使用原则的功能原本就是为了遏制滥用的情况,但电讯公司似乎反过来滥用该原则,对无限计划施加硬性的数据上限。更糟糕的是,公平使用原则的条款通常都是隐藏的,不会在广告中出现。
虽然我们早前曾说过,但现在还是要再次强调,若不是真正的“无限”配套,请勿滥用“无限”的字眼。
MCMC还敦促消费者,在签购配套前应充分了解该促销和条款,并且依据适合自身需求选择配套,父母亲也应该将此讯息传递给子女,尤其是在实行上网课阶段。
今年2月,我们询问MCMC电讯公司有关终止合约罚款是否过高时,该委员会表示,消费者有责任履行服务合约,因为这是基于交易双方愿意的原则;他们还补充,消费者可以选择签购服务,而不是被迫签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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